11、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傷,醫療期滿后,不能從事原工作,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;
12、職工不能勝任工作,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,仍不能勝任工作;
13、單位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;
14、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,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,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商;15、單位瀕臨破產,需精減人員;
16、單位宣告破產;
17、單位被依法解散;
18、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合同;
19、單位以暴力、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;
20、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;
21、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;
22、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;
23、職工參軍入伍;
24、職工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,且單位不支付工資和保險待遇;
25、上級組織要求調動,雙方協商一致;
26、經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勞動合同;
27、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。
被聘用職工本人意見:簽(章)字:
年 月 日
用工單位意見:單位(蓋章):
年 月 日
勞動行政部門簽署意見:單位(蓋章):
年 月 日
備注: 〖您正瀏覽的文章由第一'范文網www.kt250.com整理,版權歸原作者、原出處所有?!?br />注:本證明書一式三份,職工本人、單位、勞動行政部門各一份。